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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瑞士产地证,杭州中瑞FTA原产地证,出口瑞士FTA产地证代理,双抬头中瑞产地证
瑞士自1979年7月30日起对中国实施普惠制方案,据了解,中国部分出口瑞士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一般可享受6.2%和6.4%的普惠制税率,而对纺织品、服装、鞋类等不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则采用普惠制税率的***惠国税率。目前,瑞士已成为深圳地区第九大贸易伙伴, 2014年1—5月,深圳检验检疫局共签发输瑞士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2041份,涉及货值1.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3.23%和17.81%,证书签发量在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40个国家中第四位,主要签证产品为钟表零配件、箱包、塑胶制品、仿首饰、玩具、灯具、家用电器等。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瑞士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将实施比普惠制税率更为优惠的零关税。根据协定规定,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瑞士将对中国6958项出口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占比达中国出口瑞士产品的99.7%,另对619项产品实施降幅10%—50%不等的部分降税,总体来看,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高达99.99%;中国则将对瑞士1803项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对5495项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另对168项产品实施部分降税,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为96.5%。随着协定关税减让措施的实施,货物贸易关税大幅降低,提升了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也使我国企业出口产品获得更好的进入瑞士市场的机会。
此外,在原产地实施程序方面,中瑞双方同意采用企业自主声明模式并建立原产地声明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这是中国在自贸协定中采用原产地声明模式,将大幅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成本。自2014年7月1日起,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用自行出具的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代替原产地证书作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其他出口企业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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