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标准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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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署审查有关请求是否符合形式上的规定。若记录请求符合形式上的规定,则将被记入专利注册记录册,并予以发表,在宪报刊登公告,同时就发表记录请求一事通知申请人。
如果在发表记录请求五年后,仍未进入注册和授予请求阶段,则申请人应当每年缴纳未来一年的维持费。
香港标准专利第二步: 注册与批予请求的审查程序
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应在专利授权后或记录请求发表后6个月内提出,以后到期的日期为准。
所需文件:
1. 核实的专利公开的说明书;
2. 关于申请人有权获得该标准专利授予的声明,和支持该声明的文件。该声明和支持文件只有在香港提交请求的申请人和知识产权署记录的标准专利的申请人不一致时才需要。
知识产权署核对有关请求是否在六个月内提交。
知识产权署审查有关请求是否符合低限度的规定,如符合低限度规定,设定该请求的提交日期。
知识产权署审查有关请求是否符合形式上的规定。若注册与批予请求符合形式上的规定,则将被记入专利注册记录册,知识产权署将批予标准专利及发出证明书,并发表批予专利,在宪报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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