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积分入住公租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面向地区 |
|
佛山积分入住公租房,具体操作流程
服务简介
重磅!今日上午,佛山召开新闻通气会,《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本《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不再执行原购房入户政策后,
新市民如何积分
入学、入户、申请公租房?
这些重大调整,职工必看↓↓↓
积分入住公租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市积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或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市积分系统或通过系统传送至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移交所在镇(街道)住建管理部门进行条件审核。
(二)区、镇(街道)住建管理部门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法规的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承租保障性住房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名单交回相应积分服务窗口进行积分排名并公示。住建管理部门按照积分排序结果及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分配。
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住建管理部门回复申请人,并将结果反馈给区积分办。
新市民积分入住申请资格的审核和住房分配及管理,按照《佛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查看全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