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未领取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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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公积金断交,禅城南海社保公积金,佛山南海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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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有利好政策,你符合条件吗?
智通人才今天又给大家带来失业保险的利好政策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可以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也就是说,上述案例中的重新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五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剩下四个月的领取期限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智通人才还是要提醒大家:申请了稳定就业鼓励待遇后,就不能继续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相关失业待遇,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计算职工基本医保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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