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经营许可证,招商加盟备案,商务加盟经营许可证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申请条件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机关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住所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境外特许人向商务部备案。
申请材料
一、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六)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
(七)与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
(八)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九)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十二)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在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备案后特许经营者是否会提供技术升级和更新支持?解答:备案后,特许经营者通常会提供技术升级和更新支持,包括系统软件的升级、设备的更新等,以提升加盟商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财务信息?答:备案过程中通常需要提供加盟商的财务状况、资金来源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和经营能力。
备案费用是备案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的因素。深入分析商业特许加盟备案的费用构成,提供费用预算和优化建议,涵盖加盟费、管理费、费等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通过合理预算和费用优化策略,可有效降低备案成本,帮助您控制费用支出。
主营行业:代办审批 |
公司主营:申办icp许可证,申办edi许可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代理记账--> |
主营地区:上海 |
企业类型:个体经营 |
公司成立时间:2020-04-23 |
员工人数:5 - 10 人 |
研发部门人数:5 - 10 人 |
经营模式:生产型 |
经营期限:2020-04-23 至 2033-01-01 |
最近年检时间:2023年 |
是否提供OEM:否 |
公司邮编:200120 |
————— 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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